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非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业务指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院校,是西南地区第一所安全类高等职业院校。先后获批教育部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教育部第三批、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样板支部建设单位,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学校,重庆市第六批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共有百安校区、高峰校区(筹建中)和巴南实训基地三个办学点,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0000余人、教职工600余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6年考核招聘非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潜质;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为准或参考学信网学历学籍证明中载明的专业名称;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名称。专业按照简章附件2发布的《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附件2中明确的有关细则。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或因学历层次不同致使专业类别划分不同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用人部门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五、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考务费。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学校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面谈)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提交报考申请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下载《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报考材料清单》(见附件3),按照《报考材料清单》的内容要求上传材料,并诚信、准确、规范填写各项报考信息。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将自荐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及电子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发至邮箱:cqvistzzrsc@163.com。自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近5年的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其中,课题需提供立项、结项证书,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页),境外学历学位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学校用人部门负责对照考生提交的报考条件及佐证资料开展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审
用人部门资格初审通过后,由学校人事处通知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4)要求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
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学校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适时组织考核。本次考核包括心理测试和面试,不作开考比例限制。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参加考核。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评在综合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员开展。采取线上测评,测评时间另行通知,主要考查考生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评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能力,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为10~20分钟。
综合面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与操作程序》等规定组织。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综合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若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组将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相关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对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用后全过程,凡查实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有关条件要求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学校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应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拟聘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cwc.cqvist.net/)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公示。
九、聘用及待遇
本次所招聘的岗位均为非事业编制岗位,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学校规定完善非编录用手续,薪资待遇面谈。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含试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严重违反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规章制度、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信息共享机制,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及时公告或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联系方式:肖老师,023-58311002,15123008349)
附件:
1.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6年考核招聘非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
3.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报考材料清单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附件1: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6年考核招聘非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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